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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、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“律师进社区”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:浙江大学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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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

监视居住期间能否会见律师
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虽然是在自己的居所执行,但是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,能谁和不能见谁,能去哪里和不能去哪里都会受到限制。那么,监视居住期间能否会见律师?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,请大家阅读。

一、监视居住期间能否会见律师

  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,因为根据我国的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
  (1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,无固定住处的,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。这主要是指两种情况:

  1、是被监视居住人在本地有固定住处的,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不得离开固定住处;二是对于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在本地没有固定住处的,应当为他指定居所。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。这里的居所,

  2、是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场所,而不是直接将被监视居住人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。对于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决定的,执行机关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的,应当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。

  (2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。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、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。

  上文法律中第(2),很明确指明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。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,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、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只是限制不得会见除家人、所聘请的律师、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,会见律师或辩护人是不需要批准,故不受此限。

  二、监视居住的概念及适用条件

 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,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。

  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监视居住:

  (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的;

  (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
  (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;

  ()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,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;

  (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。

 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,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,也不交纳保证金的,可以监视居住。

 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
   以上就是关于监视居住期间能否会见律师的知识介绍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。从上文的介绍可知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除了家人和其聘请的辩护律师外,不可以会见其他人。上文还介绍了监视居住的概念及适用条件的知识,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,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,请律师帮忙解答疑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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